基金自查报告

时间:2024-08-01 10:34:16
基金自查报告

基金自查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十分的重要,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基金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基金自查报告1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管理规范,规范我中心医疗服务行业行为,提高补偿效益和加大监管力度等日常工作,切实把这项解决农民“病有所医”、“看病贵”、“看病难”的重大举措和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全力推进我中心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稳固持续发展,根据责任目标要求,现将新农合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了宣传力度,对新农合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示,让广大人民群众明明白白就医,新农合住院补偿人员及补偿费用及时公示上墙,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了对医务人员进行“新农合”主要政策规定及管理内容的培训。

二、规范医疗行为,诊疗过程中做到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无私自收费、乱收费、无制造假病历现象。

三、建立健全了专项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及时、准确向农合管理中心上报报账材料,报表真实、可靠,无弄虚作假现象,无违规套取新农合基金现象,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向社会公示参合人员补偿情况,并建立咨询、投诉制度,确保基金运转安全。

四、存在问题:

虽然我中心严格按照新农合管理规定开展工作,但通过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了我中心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在医疗行为过程中还是有极少数病例存在过度治疗、过度用药及挂床住院的现象。

五、整改措施:

对在这次自查自纠工作中查出的不足,我中心及时落实措施加以整改,各职能科室要严格按照新农合管理规定开展诊疗活动。今后我中心还将在各级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执行新农合的管理规定,做好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圆满完成新农合医疗服务工作。

今后我中心还将在各级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执行新农合的管理规定,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做到数据准,报销及时,让群众满意,领导放心。总之,为确保广大参保农民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我院将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规定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圆满完成参合农民的医疗服务工作。

基金自查报告2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诊疗行为规范和新农合基金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xx〕402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召开局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对贯彻实施加强诊疗行为规范和新农合基金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集中专项检查小组,对检查方式和步骤进行了细化明确。

一、认真学习找准方向

全局干部职工在集中学习《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诊疗行为规范和新农合基金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xx〕402号)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回顾了20xx年3月23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医保金是怎样流失的”的内容,并结合我县新农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的探讨总结,大家一致认为,此次新农合自查自纠对于我县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有很好的促进和引导作用。市社区服务站被爆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例,反映出了监管部门的几个薄弱环节。一是虚报参保人员住院天数,实际住院天数为8天、7天,上报到医保局是17天、14天,多出来的时间就编造医疗资料,从中牟取暴利。二是门诊变通住院,把本来是门诊治疗的病历改装伪造成住院治疗资料,上骗管理部门,下骗就医群众,大肆套取医保基金。三是管理部门管理流于形式,日常检查形同虚设,给个别医疗机构违规操作造成可乘之机,不调查不取证,按照医疗资料报销拨付资金。四是公示制度不健全,本应是规范严肃的张榜公示上多处有明显的涂改痕迹,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

二、积极自查加强监管

近期,我局对照市社区服务站被爆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例,按分管领导+业务人员的模式分两组对全县37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部分市直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一律采用网上稽核和突击检查的办法,不通知、不预约,通过入院观公示、进院查病历、到房看病人、回访出院参合农民等方式,与医疗机构网络上传给我局的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分析进行了一系列抽检,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

从总体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定点医疗机构能遵守新农合的政策、规章制度、操作流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做到合理用药、合理诊疗、规范运行。但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挂床住院或将门诊输液病人纳入住院补偿。检查中发现个别定点医疗机构的网络上传信息和实际情况出入较大,住院门诊病例分辨不清。

二是未建立住院基础资料或病历填写不全。个别定点医疗机构不能出具较有说服力的医疗诊断证明和用药依据,病历填写水准较低。

三是住院公示情况不规范、不完善。部分医疗机构的住院公示内容没有按照我局要求对受益参合农民的基础信息进行准确登记,公示时效性普遍较差。

四是不合理检查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重复检查、过度检查、分解检查,在增加参合农民经济压力的同时,降低了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率。

五是不认真执行医疗物价收费标准。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用药、医疗服务等环节上没有认真遵守医疗物价收费标准,存在着变相提价和乱收费现象。

三、抓住重点对症下药

我局根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个别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违纪等不规范现象进行了现场纠正、勒令整改、关闭新农合网络窗口、暂停报审等处理。20xx年9月27日,我局在新农合网络信息中发出通知,分别从信息管理、业务操作、规范医疗行为等进行了系列培训和强调。并对今后如何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形成了明确的思路,即采取定期到定点医疗机构督查和平时随机抽查的办法,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全年组织督察应不低于200院次以下,主要采取“五查五核实”的方法:

一是查病人,核实参合身份;

二是查病情,核实是否符合住院指征;

三是查病历,核实有无“挂床住院”;

四是查处方,核实用药是否规范;

五是查清单,核实费用是否合理。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提高参合农民的补偿受益水平”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确保我县新农合基金运行无风险。

基金自查报告3

根据市人社局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照了通知中的检查内容,逐项进行了自查, ……此处隐藏19758个字……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参保人员就诊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现象。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禁止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三、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

医院以此次自查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大对医务人员诚信教育力度,将诚信管理纳入职称晋升、评先评优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明确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将要求细化落实到医务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加强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帮助医务人员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医疗保险政策,依规提供医疗服务。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普遍健全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把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将检查、监督关口前移,深入到临床一线及时发现、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员工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

基金自查报告15

为了确保我县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促进医疗保险制度健康运行,根据x政人社发(20xx)19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了20xx—20xx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自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保险运行情况

20xx年度,我县共有参保职工30850人,其中在职职工27983人,退休职工2867人,征缴医保基金88426332.02元,其中划入统筹基金收入50269721.48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38156610.54元。全年利息收入208908.02元,均已全部转入财政医疗保险专户。全年医保基金共支出58618626.19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36187251.40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22431374.79元。基金累计结余78776858.25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38120690.29元,个人账户基金结余40656167.96元。

20xx年度,我县共有参保职工31709人,其中在职职工28655人,退休职工3054人。全年共征缴医保基金99550001.41元,其中划入统筹基金收入59108469.41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40441532元。全年利息收入228879.23元,均已全部转入财政医疗保险专户。全年医保基金共支出79010861.29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40738879.94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38271981.35元。基金累计结余99315998.37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56490279.76元,个人账户基金结余42825718.61元。

20xx年度,我县共有参保职工32651人,其中在职职工29239人,退休职工3412人。全年共征缴医保基金131559675.06元,其中划入统筹基金收入70658528.14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60901146.92元。全年利息收入198249.67元,均已全部转入财政医疗保险专户。全年医保基金共支出99464435.01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52771555.41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46697618.78元。基金累计结余131406499.24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74377252.49元,个人账户基金结余57029246.75元。

二、自检自查情况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检查小组,制定了《xxx县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和要求,检查工作采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检查小组抽查的方式进行,并对各阶段的工作进行了细化,保证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有序的开展。

1、基金征缴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县级统筹,基金运行由县级统一进行管理,县医保办具体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等业务经办工作。因此,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由县医保办负责征缴,开具征缴单后各参保单位及时将基金缴入医保办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之后年度内县医保办及时将收缴基金转入县财政医保基金专户。

2、基金支付

根据基金运行情况,适时写出用款计划,并申请县财政局将基金拨入我县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出专户,由县医保办按照业务情况,对需要支付基金的职工出具支票,由职工凭支票到银行支取现金或者转账。

3、基金管理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建账。基金的使用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我们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在收缴过程中由专门工作人员对参保职工的单位、年龄、身份、工资及应缴金额等进行逐一核实,确保足额征缴。对需支付医保基金的职工由县医保办负责城镇职工业务的医管人员、财务人员、稽查人员对其进行稽查审核无误后方可兑付。从而在基金征缴、支付等方面确保了基金运行的安全有效,实现了基金“收支两条线,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

4、完善档案管理

我们根据业务运行情况建立了完整的业务、财务管理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同时,按年限、业务类别做好档案的整理、编目、装盒、入库等工作,做到整齐规范,排列有序,查找方便。

5、监督得力

为了使医保基金能够科学管理,安全运行,我们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监督机制,实现了内部财务与业务之间的相互监督,外部人大、审计、财政、银行、参保单位、新闻媒体等各部门单位的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保险方面的政策法规及基金运行情况,接受广大参保职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6、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自查情况

在组织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我局检查小组抽调专人从医疗保险基础业务、基金使用、服务管理等方面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普查。严格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制定医保住院转诊管理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门诊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定点零售药店严格遵守服务协议,对医保病人做出服务承诺,切实为参保职工提供良好的就医服务环境。通过检查,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都能遵守各项医疗保险规章制度,未发现少缴、漏缴、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违纪的现象,确保了我县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管理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医保基金的管理、使用、监管等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认真做好自检自查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县医疗保险基金规范使用,促进医疗保险制度平稳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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